西安医学院院长办公室职责

发布日期:2012-06-07    浏览次数:

西安医学院院长办公室工作职责

一、负责贯彻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和学校行政有关规定、决议,协调、督办、反馈工作执行情况。

二、汇总或草拟学校的行政工作计划、报告、总结、决议和规章制度等。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出的文件和发布的通告、布告等。

三、协助学校行政领导安排院长办公会和其他专题会议,并做好会议记录,起草会议决议、决定、纪要;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学校大会的会务工作及大型活动的组织工作。负责院长办公会及各专题会议的督办与落实。

四、负责全校行政公文收发、缮印及电信处理;学校行政印章和校长名章的保管和使用;全校各行政部门各单位的印章监制及启用;签发校行政介绍信、证明信。

五、负责综合档案室、收发室、打字复印室的管理工作。

六、贯彻执行国家的涉外工作方针、政策,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事务。定期实施外国专家的报批、聘请及管理工作。加强与海外大学、科研机构的联络,积极开展海外宣传,与国外友好院校的缔结与合作交流,中外合作办学协议的签订及落实工作。

七、配合学校有关单位筹备组织国际学术会议、学术交流等,协助教职工办理出国参加学术活动的相关手续。

八、负责《西安医学院信息》资料的收集、组稿及编辑印发工作。做好学校有关资料、数据的统计与报表工作,按期编撰学校年鉴、大事记。

九、负责学校校务公开、对外交往、来宾接待及信访工作。

十、负责协调上级机关下达的扶贫、救灾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全校办公电话的安装、维护、拆除以及话费交纳等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办公室车辆的维护、保养、调度工作。

十三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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